財會〔2024〕23號
頒布時間:2024-12-19 18: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有關單位:
為規(guī)范境外會計組織在中國境內開展業(yè)務活動,提高管理服務質效,財政部制定了《境外會計組織境內業(yè)務活動管理辦法》,現予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
財政部
2024年12月6日
原文地址:https://czj.cq.gov.cn/zwgk_268/cszc/202412/t20241227_140294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