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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年收入達到12萬了,應該到哪去申報?
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62號)第十條規(guī)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點分別為:
(一)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二)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三)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下統(tǒng)稱生產、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四)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相關法規(guī)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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