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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還能單獨計稅嗎?
可以。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的《關于延續(xù)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規(guī)定,財稅〔2018〕164號文規(guī)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全年一次性獎金有哪些計稅方式
有兩種計稅方式:
1. 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單獨計稅;
2. 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匯算時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怎么選
進入個人所得稅APP,首頁找到“2022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點擊進入;或者點擊個人所得稅APP首頁【辦稅】—【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進入標準申報頁面,選擇【申報表預填服務】,系統自動預填相關信息,點擊【開始申報】,核對完個人基礎信息和匯算地后,點擊【下一步】進入“收入和稅前扣除”頁面。
如果系統提示“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需要點擊“工資薪金”右側提示框,點擊【獎金計稅方式選擇】。
選擇一種計稅方式,點擊【確定】,回到“工資薪金”界面后點擊【返回】,再點擊【下一步】,查看當前計稅方式下系統自動計算出的“應補(退)稅額”。
如果想了解兩種計稅方式哪種更優(yōu)惠,在查看第一種計稅方式所計算出來的“應補(退)稅額”之后,點擊左上角【返回】,重新回到“收入和稅前扣除”界面,再點擊“工資薪金”欄右側提示框,選擇另一種年終獎計稅方式,查看系統自動計算出的“應補(退)稅額”,并與前面計算出的結果進行比較,哪種優(yōu)惠更多就選哪種。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辦法只能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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