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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應該向哪個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答案】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第九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jīng)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納稅人納稅年度內(nèi)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所得累計收入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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