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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個體工商戶的征稅方式一般分為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
核定征收適用于納稅人的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難以準確確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情況;查賬征收適用于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據以如實核算,反映生產經營成果,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
查賬征收根據賬簿體現的經營狀況進行征收,那么核定征收應該如何納稅申報呢?
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自2018年10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取得的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執(zhí)行。
核定征收計算應納稅額又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取得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適用以下計算公式:
月核定應納稅額=[(月核定經營額×應稅所得率×實際經營月數-5000×實際經營月數)×稅法修改后規(guī)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后規(guī)定的速算扣除數]/實際經營月數。
開出發(fā)票的經營額高于核定經營額時,按開出發(fā)票的經營額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月應納稅額=[(當月開出發(fā)票的經營額×應稅所得率×實際經營月數-5000×實際經營月數)×稅法修改后規(guī)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后規(guī)定的速算扣除數]/實際經營月數。
(2)按實際經營額和所得率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取得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適用如下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累計實際經營額×所得率-5000×本年實際經營月份數)×稅法修改后規(guī)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后規(guī)定的速算扣除數。
本期應繳稅額=應納稅額-累計已繳稅額
【各地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略有不同】
隨著一大波減稅降費政策的來襲,再加上在大眾創(chuàng)業(yè)、萬眾創(chuàng)新的帶動下,越來越多的國人開始走向創(chuàng)業(yè)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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