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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 第七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四、票據的概念
(一)票據的種類
我國《票據法》中規(guī)定的"票據",包括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二)票據當事人
1.基本當事人
票據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作成和交付時就已經存在的當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種。匯票和支票的基本當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與收款人;本票的基本當事人有出票人與收款人。
(1)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簽發(fā)票據并將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人。
?。?)收款人。是指票據正面記載的到期后有權收取票據所載金額的人。
?。?)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擔付款責任的人。
【舉例】出票人A開具票據給收款人B,付款人是甲銀行,B將票據背書轉讓給C,C又背書給D,D是持票人。則出票人A、付款銀行甲、收款人B 是基本當事人;背書人C與被背書人D是非基本當事人。
2.非基本當事人
?。?)承兌人。是指接受匯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擔支付票款義務的人,是匯票主債務人。
(2)背書人與被背書人。背書人是指在轉讓票據時,在票據背面或粘單上簽字或蓋章,并將該票據交付給受讓人的票據收款人或持有人。
?。?)保證人。是指為票據債務提供擔保的人,由票據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擔當。
【舉例】A、B之間簽訂買賣合同,A向B開具商業(yè)匯票,付款人是A的開戶銀行C(承兌行)。B公司將匯票背書轉讓給D,D又將票據背書給E,E要求D提供保證,當持票人E的付款請求權得不到實現(xiàn)時,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票據責任。
(三)票據的特征和功能
1.票據特征
(1)票據是完全有價證券;
(2)票據是文義證券;
(3)票據是無因證券;
?。?)票據是金錢債權證券;
?。?)票據是要式證券;
(6)票據是流通證券。
2.票據功能
(1)支付功能;
?。?)匯兌功能;
?。?)信用功能;
?。?)結算功能;
?。?)融資功能。
單項選擇題
◎下列有關票據特征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票據必須由持有人證明其取得票據的原因后才取得票據權利
B.票據上體現(xiàn)的權利性質是財產權而不是其他權利
C.票據上的一切票據權利義務必須嚴格依照票據記載的文義而定,文義之外的任何理由、事項均不得作為根據
D.票據權利的產生必須通過作成票據,是一種“設權證券”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票據的特征。票據是“無因證券”,即票據如果符合《票據法》規(guī)定的條件,票據權利就成立,持票人不必證明取得票據的原因,僅以票據文義請求履行票據權利。
多項選擇題
◎本票的基本當事人包括( )。
A.出票人
B.保證人
C.收款人
D.背書人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保證人、背書人不是票據的基本當事人;對于本票,基本當事人“付款人”與“出票人”合二為一,都是出票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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