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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稅會計的概念
(一)所得稅會計的概念
所得稅會計是研究處理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差異的會計理論和方法,是會計學科的一個分支。
在實際計算時,應當先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對于會計上與稅法上規(guī)定的差額部分進行調(diào)整,調(diào)整后的金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然后再乘以所得稅稅率,得到企業(yè)應交的所得稅。
分錄為: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對于產(chǎn)生的暫時性差異應當確認遞延所得稅。
原來應付稅款法的處理:
借:所得稅 X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X
(二)納稅影響會計法
該方法認為,當會計與稅務產(chǎn)生收入、支出上的暫時性差異時,應當以會計口徑的利潤認定所得稅費用,以稅務口徑的利潤認定應交所得稅,二者之差通過待攤、預提來調(diào)整,其中待攤費用使用“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科目、預提費用使用“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
(三)資產(chǎn)負債表債務法
資產(chǎn)負債表債務法是從資產(chǎn)負債表出發(fā),通過比較資產(chǎn)負債表上列示的資產(chǎn)、負債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規(guī)定確定的賬面價值與按照稅法規(guī)定確定的計稅基礎,對于兩者之間的差額分別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與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并在此基礎上確定每一期間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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