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商務部獲悉,從即日起出口企業(yè)可以直接去稅務部門辦理出口退(免)稅手續(xù),而不必再到外貿部門辦理該手續(xù)。這是近日發(fā)布的《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關于取消出口退(免)稅稽核程序的通知》中指出的。
通知指出,自2004年8月1日起,出口企業(yè)在向主管出口退(免)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前,不再報經外經貿主管部門稽核簽章。出口企業(yè)在貨物報關出口后,直接向其主管出口退(免)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手續(xù)!秶叶悇湛偩株P于印發(fā)<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十三條等相關規(guī)定同時停止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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