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針對日前由國務院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以及目前關稅工作的狀況,國家海關總署副署長劉文杰及海關總署新聞發(fā)言人黃勝強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了記者招待會。一個小時的時間里,有關今年關稅大幅度增加、稅率逐年下調以及CEPA中對香港部分產品實現(xiàn)零關稅進入內地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外貿增長保證稅收超額
有記者提問說,今年中國海關大幅度、超計劃完成了稅收計劃。其原因是否是因為年初制定的計劃過于保守?
副署長劉文杰回答說,今年1至11月份,中國海關的稅收達到3380多億人民幣,比去年同期增長1038億元,確實是大幅度地增長。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外貿的大幅度增長。據(jù)統(tǒng)計,今年1到11月份,進出口額比去年同期有很大幅度的增長,其中進口同比增長了39.1%,達到3706億美元。1到10月份,一般貿易進口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8%,這為海關稅收創(chuàng)造了一個基本條件,即稅源的增加。因此,海關稅收的超大幅度增長是進出口貿易,特別是進口一般貿易大幅度增長的一個積極回應。當然,除此之外,海關加強科學征管,加大打擊走私和反價格瞞騙的力度,也為增加稅收提供了條件。
至于年初的預測數(shù)字,劉文杰說,是根據(jù)GDP增長7%來預測的,但由于今年的外貿形勢特別好,經濟發(fā)展遠遠超過7%的增長速度,因此稅收也跟著有大幅度的增長。劉文杰還說,海關稅收目前是國家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情況在今后一段時間內還會持續(xù)。隨著我國進一步對外開放,以及投資環(huán)境的進一步好轉,對外貿易還會保持持續(xù)、穩(wěn)定的發(fā)展,關稅的收入也會同步地增長。
降低稅率有利"雙贏"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中國政府為履行承諾,大幅度降低關稅:2002年關稅算術平均稅率由15.3%降為12.0%,降幅達21.6%;2003年關稅算術平均稅率由12.0%降為11.0%,降幅達8.3%。
談到明年的關稅稅率水平,劉文杰說,目前還處在加入WTO后的過渡期,明年的關稅肯定還會下降,下降的具體幅度則委員會及主管部門會很快公布。
當記者問到,在關稅水平持續(xù)下降的同時,如何能發(fā)揮其保護國內產業(yè)作用時,劉文杰表示,關稅稅率是國內相關產業(yè)部門,根據(jù)國際市場和國內市場的變化以及企業(yè)的發(fā)展狀況來調整的。近兩年來,我國關稅從15.3%降到11%,總體上對國內的相關產業(yè)并沒有造成重大沖擊,相反卻促進了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進一步融合。同時,降低稅率對于進出口貿易,特別是進口的增長也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今年1到11月份,進出口貿易總值已經達到7609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5.8%,而且跟日本、美國和歐盟的貿易量,都超過了1000億美元大關。劉文杰說,相信經過持續(xù)的降稅,可以更好地發(fā)揮比較優(yōu)勢,這樣不但是中國受益,而且我們的貿易伙伴也會從中受益,達到"雙贏"。
為CEPA保駕護航
記者招待會上眾多的香港媒體,使得有關CEPA的問題成為討論的一個焦點。今年9月30日,內地與香港簽訂了《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協(xié)議,并且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CEPA規(guī)定,對于享受零關稅的產品,限定必須是在香港生產的。黃勝強說,目前海關面臨的問題就是原產地的認定。內地每年要從香港進口大量的商品,其中有香港原產的,也有大量在其他國家或地區(qū)生產,而從香港轉口的。因此對于符合CEPA規(guī)定的產品要仔細鑒別,從而保證真正原產于香港的產品享受優(yōu)惠。
黃勝強強調,這個問題如果解決不好,不僅會沖擊內地企業(yè),擾亂內地的市場經濟秩序,甚至會出現(xiàn)走私合法化。對于香港進口原材料,然后加工以后的產品是否具有香港原產地資格的問題,黃勝強說,按照CEPA的規(guī)定,一要符合香港對產品進行過主要加工工序,二是加工完的產品比原材料要增值30%以上。符合這兩個標準的,可以視為原產于香港的產品,并享受CEPA的零關稅優(yōu)惠。黃勝強同時也提醒香港企業(yè),從打擊走私的經驗來看,服裝、玩具等輕工產品,容易產生謊報原產地導致的商業(yè)瞞騙問題。
黃勝強還說,對于CEPA,目前中國海關正在進行內地配套政策的起草工作,海關總署的業(yè)務、科技部門已經完成了相關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的前期開發(fā),可以保證在明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海關總署副署長劉文杰還強調,內地與香港建立更緊密的經貿安排,目的是為了進一步促進兩地間的經濟往來,使更多的企業(yè)乃至整個社會得到實惠。中國海關作為具體操作CEPA的主管單位來說,會竭盡全力促成CEPA的落實,為促進經濟的繁榮作出自己應該做的貢獻。
海關總署副署長劉文杰解析新關稅條例新在哪里
海關總署副署長劉文杰9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與現(xiàn)行關稅條例相比,在稅率設置、完稅價格的確定等方面將有更加具體和明確的規(guī)定。
新修訂的條例對進口關稅稅率的設置、國別適用原則等方面做了重新定義和表述。明確了進口關稅設最惠國稅率、協(xié)定稅率、特惠稅率和普通稅率,以及各種稅率的適用原則和國別范圍。增加了對暫定稅率、關稅配額的適用規(guī)定。
新修訂的條例對海關估價部分作了較大修改,將估價協(xié)定最主要的內容全部納入到新修訂的關稅條例中,并修改或刪除了不符合估價協(xié)定的條款。對于不能按成交價格確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新修訂的關稅條例規(guī)定了海關應采用的估價方法。新條例補充了對租賃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規(guī)定。
在進出口貨物的關稅征管制度方面,新條例規(guī)定了如實申報進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并按海關規(guī)定提供有關資料。明確了進出口貨物的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報納稅的時限和地點。調整了對繳納稅款和征收滯納金的規(guī)定,調整了對匯率的適用規(guī)定。對退補稅作了較大的改動。增加了納稅義務轉移和對進境物品進口稅征收內容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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