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1日聯合下發(fā)通知,從4月1日起,對我國現行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及相關政策進行調整。
此次消費稅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是:新增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稅目。增列成品油稅目,原汽油、柴油稅目作為此稅目的兩個子目,同時新增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個子目。取消“護膚護發(fā)品”稅目。調整部分稅目稅率,現行11個稅目中,涉及稅率調整的有白酒、小汽車、摩托車、汽車輪胎幾個稅目。此次政策調整是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消費稅最大規(guī)模的一次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