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我國過去曾因國際油價上漲,兩度機動調降油品產品稅。不過,財政部認為,由于我國油品產品稅是采從量計稅,價格上漲不影響產品稅額,要靠調降油品產品稅抑制油價,效果恐怕極為有限。
當前國內油氣類產品稅課稅項目共有七項,包含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燃油、燃料油、溶劑油及液化石油氣。全年稅收逾900億元,汽油產品稅收約占50%.
財政部表示,過去曾經(jīng)兩度機動調降油品產品稅,主要均為調降汽油與柴油的產品稅。當前汽油產品稅采從量課稅,為每公秉課征6,830元,換算成每公升汽油產品稅額則是6.83元。
油品產品稅采“從量課稅”是在民國84年7月1日以后,之前油氣類產品稅均采“從價課征”。財政部說,84年7月以前,政府四度調整油品產品稅,其中只有79年8月波灣戰(zhàn)爭期間,因國際油價高漲,機動調降油品產品稅,其余三次則因中油盈余過高,政府決定調升油品產品稅。
民國84年7月油氣類產品稅改按“從量課征”后,只有在民進黨2008年總統(tǒng)候選人謝長廷出任行政院長期間(94年10月),因國際油價高漲,宣布機動調整汽油、柴油與燃料油產品稅三個月。此后,油品產品稅即未再機動調整。
94年10月1日機動調降汽油、柴油與燃料油的產品稅,降幅均為25%,為期三個月,政府估計國庫稅收損失為58億元。
外界質疑,調降油品產品稅只會補貼中油與臺塑石油,難以抑制油價上漲的趨勢,財政部表示,是否機動調整油品產品稅要由政策決定,若確定再度機動調降油品產品稅,因中油仍是國營事業(yè),政府也可要求中油反映降稅利益在油品銷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