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審計署、人事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的安排,結合本市具體情況,現(xiàn)將2002年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市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人民團體單位中凡符合報考條件(報考條件附后)的審計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jīng)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從事審計、財經(jīng)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審計、財經(jīng)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2年年底。
二、考試工作涉及面廣、影響大,各級人事部門和考試有關組織部門一定要嚴肅考試工作紀律,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不管哪一級,在考試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弄虛作假都要從嚴查處。凡在考試時請他人替考的人員,在考試后的兩年之內(nèi)不得參加同一類考試。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將此處理結果通知其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級別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與審計專業(yè)相關的綜合知識
下午2:00~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中級資格 10月13日 上午9: 00~11:30 與審計專業(yè)相關的綜合知識
下午2:00~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四、報名辦法
報名人員可從2002年5月22日開始(雙休日不辦公)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簡稱《申報表》下同),也可在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ǎng)(www.bjpta.gov.cn)上按規(guī)定格式(A4紙張)下載打印,按要求如實填寫《申報表》, 并在規(guī)定的位置貼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像片兩張,經(jīng)本人所在單位審核蓋章,檔案存放在人才服務中心的,由存放檔案部門審核蓋章,在北京地區(qū)工作,戶口關系不在本市的外埠人員,由受聘單位審核蓋章。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以上證件均為原件),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nèi)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涂《報名信息卡》,并在《報名信息卡》指定位置貼與《申報表》相同的像片一張, 同時辦理報名的其它手續(xù)。
五、報名人員按報名點指定的時間領取準考證,憑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成績于2003年初在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ǎng)(www.bjpta.gov.cn)上公布,取得資格人員領取證書時間也將在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02年5月27日~5月31日
報名地點:東城區(qū)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建工集團培訓中心院內(nèi))
七、北京市審計干部學校負責考前培訓輔導工作和教材征訂工作?荚噲竺耐瑫r進行輔導報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