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想問一下,支票的收款名稱是必須記載事項嗎?上面打了個叉,又說可補寄,什么意思?有的老師說是必須有的說不是是到底是還是不是。



支票的收款人名稱不屬于必須記載事項。
在日常經(jīng)濟活動中,出票人有時不能事先確定收款人,無法在出票時記載收款人名稱,為了方便經(jīng)濟活動,我國《票據(jù)法》沒有將其作為絕對必須記載事項 。但支票上會有收款人名稱一欄,這是因為雖然它不是出票時的必須記載事項,但可以由出票人授權(quán)補記。在未補記前,支票不得背書轉(zhuǎn)讓和提示付款
03/01 1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