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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我們公司100%控股成立了子公司,其中一部分員工同時負責兩個公司的業(yè)務,工資和社保在母公司發(fā)放和繳納,但是需要子公司承擔一部分工資,這樣做合理嗎?是讓子公司分攤呢,還是把工資的一部分拆出來到子公司發(fā)放呢?怎么做比較合理,請老師指點!



如果是子公司承擔的話,子公司申報自己的,母公司也申報自己的。你們一分別支付給個人。要不子公司這邊不好做,沒法抵扣所得稅。
04/08 18:00

老師好,我們公司100%控股成立了子公司,其中一部分員工同時負責兩個公司的業(yè)務,工資和社保在母公司發(fā)放和繳納,但是需要子公司承擔一部分工資,這樣做合理嗎?是讓子公司分攤呢,還是把工資的一部分拆出來到子公司發(fā)放呢?怎么做比較合理,請老師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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