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客戶定購產(chǎn)品含稅價126000元 不含稅金額99000元 發(fā)貨時說產(chǎn)品不要了(未開具發(fā)票,款項已全部對公匯入) 產(chǎn)品成本價72026.20元 損失了26973.80元 損失費雙方各承擔一半 客戶的13500元要給我司 問:客戶的損失費怎么處理 1.走對公(全部款項-損失費) 這樣子的話是要開具發(fā)票嗎 發(fā)票產(chǎn)品名稱怎么填 寫產(chǎn)品損失費嗎 做憑證后面要放什么附件 2.對私收回損失費13500元 再對公退回全款項目 銷售部要求對公退回剩余款 賬務認為對私收回損失費 那種方法更好



同學你好,
1.應該 對公走賬
2.這個屬于賠償金。稅法上規(guī)定 不屬于增值稅納稅范圍。無需開票
05/21 16:31

84784947 

05/21 16:33
合同上沒有注明退貨損失費

84784947 

05/21 16:34
賠償金 這個憑證附件要放什么材料

apple老師 

05/21 16:34
雖然沒有注明,業(yè)務實質(zhì) 就是對方提出不要了,應該賠償給你們

84784947 

05/21 16:38
憑證附件 賠償金的情況說明

apple老師 

05/21 16:47
對的,就寫個情況說明就行

apple老師 

05/21 16:47
同時,給對方開個收據(jù),

84784947 

05/21 16:48
購買方支付給銷售方的損失費 銷售方匯算時不用做納稅調(diào)增

apple老師 

05/21 16:54
對方的賠償金 計入 營業(yè)外收入的。直接會交稅。所以。不用納稅調(diào)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