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老師 我們的稅負率計算 本期繳納增值稅額/不含稅的銷售收入,我們一般為2%左右,我是不是每個月開票含稅1500萬元 至少準備1300萬元的進項發(fā)票(含稅)1500/1.13*13%-1300/1.13*13%=23萬元 23/(1500*1.13)=1.73% 你看一下這樣合理嗎



你的計算邏輯需修正,正確步驟如下:
一、稅負率公式
增值稅稅負率 = 實繳增值稅 ÷ 不含稅收入 × 100%
二、按目標稅負 2% 測算
不含稅收入:1500÷1.13≈1327.43 萬元
應繳增值稅:1327.43×2%≈26.55 萬元
銷項稅額:1327.43×13%≈172.57 萬元
需進項稅額:172.57-26.55≈146.02 萬元
含稅進項發(fā)票:146.02÷13%×1.13≈1278.46 萬元(約 1278 萬元)
三、原計算錯誤
分母誤用 “含稅收入 ×1.13”,正確分母為不含稅收入;
按你原數(shù)據(jù)(1500 萬收入、1300 萬進項),實繳增值稅≈23 萬元,對應稅負率≈23÷1327.43≈1.73%,與目標 2% 有差距,需按上述步驟倒推。
06/13 16:02

84785045 

06/13 16:31
好的謝謝

樸老師 

06/13 16:35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