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總分機構匯總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預繳,7.1的數(shù)怎么得來的?這個不是相當于研發(fā)費用嗎,利潤總額那里已經扣除過了吧?16行的數(shù)=17+22行嗎?21和22行是怎么算的呢?



7.1 行:是按實際研發(fā)費,結合加計扣除比例(如 100%/120% 等)算的稅收優(yōu)惠額,非利潤總額扣除后數(shù)據(jù),與會計利潤扣除是稅收和會計差異。
16 行:不一定等于 17+22 ,需結合總分機構分攤規(guī)則,是綜合計算結果。
21 行:按總應納稅額 × 分支機構分攤比例 ×50%(分攤比例依上年度分支營收、薪酬、資產算 )。
22 行:一般是總應納稅額 ×25% ,預繳入中央國庫
06/18 11:17

84784970 

06/18 12:02
您好,老師,假如我合并財務報表上的研發(fā)費用是50萬,稅務上按120 % 加計扣除的話,利潤總額數(shù)是減過這個研發(fā)費用50萬了沒錯吧?那么7.1這里應該填多少呢?

樸老師 

06/18 12:04
利潤總額已扣實際發(fā)生的50萬研發(fā)費用。7.1行填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額,按120%加計扣除的話,填 50×120% = 60 萬 ,用于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

84784970 

06/18 12:09
這個120 % 這個扣除比率是國家統(tǒng)一的還是不同行業(yè)是不一樣的?

樸老師 

06/18 12:10
這個看當?shù)囟惥忠?guī)定

84784970 

06/18 12:11
等于會計上研發(fā)費用扣了50萬,稅務上可以扣除110萬對吧

樸老師 

06/18 12:38
對的,是這樣計算的

84784970 

06/18 13:47
好的 這明白了 謝謝老師。剛才我看您給我解答的21和22行怎么算的是不是不對啊,再幫我看下 21行是分支機構分攤比例應該是多少?22行是分支機構分攤稅額是多少?

樸老師 

06/18 13:50
16 行:≠17+22,是總應納稅額扣減后結果,結合分攤規(guī)則;
21 行:按三因素(收入、薪酬、資產 )算比例;22 行:總機構分分支機構稅額 ×21 行比例 。

84784970 

06/18 14:41
總機構分分支機構稅額是啥

樸老師 

06/18 14:46
總機構分攤給分支機構的稅額,是指總分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時,總機構按規(guī)定將應納稅額分配給分支機構的部分。分支機構可按銷售額配比法(應預繳稅額 = 總機構應納稅額 × 分支機構銷售額占比)或預征率法(應預繳稅額 = 分支機構銷售額 × 預征率)計算預繳稅額,總機構匯總應納稅額后抵減分支機構已繳稅款再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