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是一人有限責(zé)任公司股東是張三、注冊資本金100萬元,截止2025年5月底A公司賬面未分配利潤50萬元,于2025年6月份A公司新增一名自然人股東李四, 請問老師新增股東李四能否享受張三控股期間的紅利50萬元。



?同學(xué)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6/22 08:30

董孝彬老師 

06/22 08:33
您好,一般是不行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或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關(guān)鍵依據(jù):
分紅一般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且針對公司特定期間利潤。
李四作為新增股東,如果未參與前期出資或利潤形成,原則上不享有前期未分配利潤。
例外是章程明確新股東可參與前期分紅,或全體股東協(xié)商一致同意分配。

84785043 

06/22 08:45
老師,你說的意思大致是這樣理解的:占在公司內(nèi)控角度上來說新股東能否享有原股東所創(chuàng)收效益的分紅關(guān)鍵取得于公司的章程約定是否可行?,F(xiàn)在我所疑惑的是 即便公司章程約定或全體股東成員同意新股東可以享受前期的未分配利潤那么占在稅法的角度上能否可行。

董孝彬老師 

06/22 08:47
?您好,稅法角度允許新股東享受前期未分配利潤,但需按規(guī)定納稅:
個人股東(李四):按 ?股息紅利所得 ?繳 20% 個稅。
居民企業(yè)股東:符合條件的免稅,如果不是這樣需繳企業(yè)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