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客戶從我們公司購買混凝土,要**哪個施工單位還沒有明確,但是得先提供混凝土施工,合同施工單位明確后再補簽合同。所以前期的送貨單的施工單位與合同的施工單位對應不上。導致有部分送貨單與實際開票的客戶名稱有出入,請問這樣有什么稅務風險,這種情況如何簽合同合理



有虛開發(fā)票的風險
什么時間能確定好合同?
06/25 10:17

84785007 

06/25 12:34
招投標的原因,工程先動工了,但是還不知道哪個施工單位中標

郭老師 

06/25 12:38
什么時間能知道
因為你們沒存貨
你生產出來了,接著就得做收入結轉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