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次年一月份申報上年12月份所屬期工資時,是不是就要把上年未支付的工資,一并先在12月份所屬期里面申報了呢?



是的,建議那樣做,不然次年就要多交稅,要跟員工溝通好
08/14 17:14

84785012 

08/14 17:27
現在是八月份(申報期),所屬期是七月份,申報的六月份工資個稅合計,假如一個人是1萬元每個月,那截止到現在,累計收入應該是60000元,不考慮其他社保費用;在2025年1月份的時候,已經把上年未支付的工資都已經在所屬期12月份申報完了,這樣就不會占用2025年的額度。那為什么現在的個人收入累計是70000元呢?是哪里出錯了呢?

家權老師 

08/14 17:29
在1月前把上年計提的工資都申報完畢,就不會占用下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