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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下:個人出售住房/出租住房,個人出售非住房類不動產(chǎn)/出租非住房類不動產(chǎn),增值稅政策有什么區(qū)別嗎?



住房
不足2年:全額征收增值稅,征收率為5%,應納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
2年以上(含):免征增值稅。
特殊情形:
自建自用住房出售免征增值稅;
涉及家庭財產(chǎn)分割(如離婚、繼承等)的無償轉(zhuǎn)讓免征增值稅。
2. 非住房類不動產(chǎn)
計稅方式:以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購置原價或取得時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5%征收率計算27。
新政調(diào)整(2025年6月起):若持有不足2年,不再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改為一般計稅方法,稅率提升至9%,導致稅負平均上升約72%。
無“滿2年免征”優(yōu)惠:無論持有多久,均需繳納增值稅
08/26 19:52

劉艷紅老師 

08/26 19:52
出售增值稅 不足2年:全額5%;≥2年:免征 全額或差額5%(新政下不足2年按9%)
出租增值稅 減按1.5%,月租金≤10萬元免征 按5%計算,月租金≤10萬元免征
附加稅費優(yōu)惠 部分附加稅費減半(如城建稅等) 無專項減免
特殊優(yōu)惠政策 自建自用住房出售免征;家庭財產(chǎn)分割免征 無類似優(yōu)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