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典型例題】某公司接受捐贈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10萬元、增值稅額1.7萬元,未做賬務處理。 ?? 『正確答案』調(diào)增會計利潤=10+1.7=11.7(萬元) 調(diào)增應納稅所得額=同上 增值稅進項稅額=1.7(萬元) 為什么調(diào)增會計利潤要把1.7也算上,增值稅不是不算在會計利潤中嗎?



你好!
我看一下
2019 01/05 18:10

蔣飛老師 

2019 01/05 18:11
借:原材料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
貸:營業(yè)外收入11.7(增加會計利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