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于在產品完工程度的計算,不是先計算前面工序加上本道工序之和,再乘以完工程度嗎?為什么這個是先算乘,再相加?



一種是平均計算完工率,即一律按50%作為各工序在產品的完工程度。這是在各工序在產品數(shù)量和單位產品在各工序的加工量都相差不多的情況下,后面各工序在產品多加工的程度可以抵補前面各工序少加工的程度。這樣,全部在產品完工程度可按50%平均計算。
另一種是各工序分別測算完工率。為提高成本計算的正確性,加速成本的計算工作,可以按照各工序的累計工時定額占完工產品工時定額的比率計算,事前確定各工序在產品的完工率。計算公式如下:
某工序在產品完工率=(前面各工序工時定額之和+本工序工時定額×50%)/產品工時定額
2019 01/31 1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