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b公司人力資源差額征稅,張三李四個人轉公司賬各20元用于代繳保險暫時做其他應付科目,b公司沒有辦成把這40元轉給了c公司代辦保險,問您一下,這40元b公司是不是應作為收入做賬,c公司要開發(fā)票40元抵減收入,不能用銀行往來單據(jù)直接沖減個人其他應付吧?



你好。同學。不用確認為收入和成本,直接 沖其他應付。
2019 02/21 20:26

84784954 

2019 02/21 20:58
謝謝您,麻煩再問一下是不是個人給b公司的保險費做其他應付貸方,b公司開的發(fā)票代扣代繳項目的也做其他應付貸方,服務費項目做收入,公司交的社保費除去公司員工部分沖其他應付借方,收到其他公司開的代扣代繳項目的發(fā)票也沖其他應付借方,季度末其他應付差額貸方余額做收入(小規(guī)模差額征稅)

陳詩晗老師 

2019 02/21 22:00
你好,同學,是你理解的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