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香港A公司經海關出貨給深圳B公司(已經支付了貨款的),深圳B公司收到貨之后發(fā)給大陸公司但是大陸公司和外國公司應該是母子公司關系深圳B公司開發(fā)票開給了外國公司,外國公司卻把貨款轉給了香港那邊 最后香港再把錢轉回來 這樣合理嗎



不合理的,必須確保合同流 物流 發(fā)票流統(tǒng)一
2019 03/14 17:21

84784947 

2019 03/14 17:45
但是錢已經轉到香港公司那邊了喔
還有沒有其他的處理辦法
委托代收協(xié)議可以弄嗎

趙俊鴿老師 

2019 03/14 17:55
不可以的,這樣在稅務上是不允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