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銷售不動產不選擇簡易計稅怎么計算銷售額?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019 03/24 10:31

84785017 

2019 03/24 11:00
那如果不選擇簡易計稅的辦法怎么征稅呢?

張老師--追夢 

2019 03/24 11:21
不選擇簡易計稅,就是按處置價款乘以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10%計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