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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保全和稅收擔保的區(qū)別怎么區(qū)別



稅收保全措施是指稅務機關對可能由于納稅人的行為或某種客觀原因,致使以后的稅款的征收不能保證或難以保證的案件,采取限制納稅人處理或者轉移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的措施。
稅收保全措施有兩種主要形式:
一是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二是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
稅收保全措施的實施應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
個人及其所撫養(yǎng)家屬維持生活必須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稅收保全措施范圍之內。
稅收擔保是第三人提供擔保,保證納稅義務人在到期不能交稅時,由擔保人負責交稅。
2019 04/11 09:33

84784948 

2019 04/11 10:02
稅收保全措施和擔保都包含哪幾種措施

暖暖老師 

2019 04/11 10:11
(1)稅收保全措施的兩種主要形式:
?、?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暫停支付納稅人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
1、納稅人提供的并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認可的納稅擔保人作納稅擔保,納稅擔保人必須是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認可的,在中國境內具有納稅擔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不能作為納稅擔保人;
2、納稅人以其所擁有的未設置抵押權的財產作納稅擔保;
3、納稅人預繳納保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