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 請問2019年發(fā)放2018年年終獎,個稅怎么計算?謝謝!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2021年12月31日前)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以下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019 04/30 10:06

克江老師 

2019 04/30 10:07
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
級數(shù) 應納稅所得額(含稅) 稅率(%) 速算扣除數(shù)
1 不超過3,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84785045 

2019 04/30 10:24
如果年終獎是1200,個稅就是3元嗎?

84785045 

2019 04/30 10:26
或是36元?

克江老師 

2019 04/30 10:30
你好,這個看12月那個人是否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如果交了,就是36。沒有交,還有減去未達到繳納稅款差額部分計算

84785045 

2019 04/30 11:22
我年終獎個稅在實發(fā)的下個月繳納,可工資是在計提的下個月繳納(沒辦法,因為之前工資長期拖欠,為避免幾個月的工資一次發(fā)放時導致把幾個月工資算為一個月而多交個稅,稅務建議按計提發(fā)放繳個稅),請問未達到繳納的差額是否以年終獎發(fā)放月工資計提情況為計算依據?

84785045 

2019 04/30 11:24
我年終獎個稅在實發(fā)的下個月繳納,可工資是在計提的下個月繳納(沒辦法,因為之前工資長期拖欠,為避免幾個月的工資一次發(fā)放時導致把幾個月工資算為一個月而多交個稅,稅務建議在計提的下個月繳個稅),請問未達到繳納的差額是否以年終獎發(fā)放月工資計提情況為計算依據?

克江老師 

2019 04/30 12:09
是以12月份為依據的,12月未到納稅點,到扣除后納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