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月1日購入一臺不需安裝的生產用機器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金額為234萬元,增值稅稅額為37.44萬元,支付運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運費為22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2萬元,取得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注明包裝費價稅合計2萬元。甲公司對此設備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率為5%,預計使用5年。則甲公司2019年該機器設備應當計提折舊的金額為( )萬元。 A.44.94 B.49.02 C.48.08 D.43.23



(234+22+2)×(1-5%)÷5÷12×11=44.94
2019 05/10 1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