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方與乙方準備簽訂合同,合同清單的貨物是顯示屏。 顯示屏是由多個模組+箱體+電源等零件所組成,合同清單里只有兩項:1、10套顯示屏(成套)單價假設(shè)為1萬一套。2、十個模組 備注為《備件》那么此項是用于產(chǎn)品出現(xiàn)某個模組出現(xiàn)問題,便于更換的備品備件,且單價為0。請問這部分是視同銷售嗎?比備品是否還需要另外交稅或者這樣的合同是有問題的?



實際這些備件沒有收錢的話就是視同銷售的
交增值稅的
2019 10/21 17:15

84785045 

2019 10/21 17:18
那價格怎么算呢?

84785045 

2019 10/21 17:19
稅費

郭老師 

2019 10/21 17:25
安市場價格*稅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