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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48萬計入研發(fā)費用的委外合同,沒有科技局備案,要是被稅局發(fā)現,補交的企業(yè)所得稅是48×10%還是48×0.75*10%?



也就是不可以加計扣除 補交48×0.75*10%? 可能還會有滯納金、罰款
2019 10/23 16:03

84784980 

2019 10/23 16:04
補交48*0.75*10%吧?

軼塵老師 

2019 10/23 16:07
是的 你的理解正確

老師,48萬計入研發(fā)費用的委外合同,沒有科技局備案,要是被稅局發(fā)現,補交的企業(yè)所得稅是48×10%還是48×0.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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