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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公司1月份給一名員工發(fā)放19年年終獎,是40000元,19年累計工資是50000元,請問需要繳納多少個稅?怎么計算?



您好,年綜合所得不超過60000,是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的
2020 02/01 20:50

84785020 

2020 02/01 20:59
50000加40000是90000,超6萬了

文老師 

2020 02/01 22:58
那超過3萬,按3000*3%繳納,就是900元

84785020 

2020 02/02 07:17
是20年1月份發(fā)的年終獎

文老師 

2020 02/02 11:02
那您是什么時候申報的呢,2020年1月份申報的話,就是2020年的綜合所得

84785020 

2020 02/02 11:34
2月份申報

84785020 

2020 02/02 11:35
那我應(yīng)該怎么計算個稅?

文老師 

2020 02/02 12:02
那您到2月份的時候,沒有超過6萬,不需要交

84785020 

2020 02/02 12:06
每月不是5000嗎?可以一次性扣除6萬嗎?

文老師 

2020 02/02 13:18
您是現(xiàn)在申報,所屬是1月份的,只能扣除5000,您獎金和工資一起并入申報的話,就是工資加獎金-5000,超過的部分需要交的,超過部分是36000以下的是3%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