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求助:出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增值稅處理符合簡易計稅增值稅按3%簡易2%繳納增值稅的稅務文件。(就是我公司出售一批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增值稅之前賣過固定資產(chǎn),簡易計稅已經(jīng)備過案了,現(xiàn)在看看賣的這批固定資產(chǎn)符合不符合簡易計稅繳納增值稅。



情形一
一般納稅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前購入的固定資產(chǎn),出售時按3%減按2%征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但是,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稅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情形二
一般納稅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購入的固定資產(chǎn)(不含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比如(貨車),該固定資產(chǎn)購入時已經(jīng)抵扣過(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時按17%的稅率繳稅,可以開具稅率為17%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或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情形三
一般納稅人出售2013年8月1日前購進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出售時按3%減按2%征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但是,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稅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情形四
一般納稅人出售2013年8月1號后購進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比如(小汽車),該固定資產(chǎn)購入時已經(jīng)抵扣過(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時按17%的稅率繳稅,可以開具稅率為17%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或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政策依據(jù)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納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
2020 03/19 20:39

84784948 

2020 03/19 21:41
情形二:一般納稅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購入的固定資產(chǎn),比如:公司自建的廠房及生產(chǎn)物品得機器設備,該固定資產(chǎn)購入時沒有進行增值稅進項稅抵扣(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免稅企業(yè),進項稅不進行認證抵扣),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嗎?

鐘存老師 

2020 03/19 21:52
購買的時候如果沒有抵扣過進項稅,銷售的時候可以采用簡易計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