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現(xiàn)在發(fā)現(xiàn)2019年10月份開出來的發(fā)票稅額:1359.45元,而在電子稅務局申報系統(tǒng)上是讀入銷項稅額為:1359.47元,差異0.02元,怎樣處理呢?是在改申報,還是在賬務上處理?



你好!
把賬面金額改為1359.47
2020 03/19 23:05

蔣飛老師 

2020 03/19 23:06
借:主營業(yè)務收入0.02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0.02

84785036 

2020 03/19 23:47
老師,是另外做一筆分錄嗎?
借:主營業(yè)務收入0.02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0.02
但是增值稅申報的收入是不變的(正確的),只是在申報時系統(tǒng)讀入時,多讀入銷項發(fā)票稅額:0.02元。

蔣飛老師 

2020 03/19 23:51
借:管理費用…稅費0.02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