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以1 500萬元(含支付的相關費用1萬元)作為對價,取得乙公司30%的股權,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 2019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4 000萬元。取得投資時乙公司的存貨(A商品)公允價值為300萬元,賬面價值為200萬元。除此之外,乙公司其他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等。截至2019年末,該批存貨已對外部第三方出售70%。剩余部分在2020年已全部出售給外部第三方。



您好
是需要寫分錄嗎?
2020 05/15 1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