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為什么在計算第17行應抵扣稅額合計時,第16行是加號? 不是應該補繳,為什么還會增加可抵扣稅額呢?



您好,這個公式按我的理解,是不對的。您在哪里看到的這個公式???麻煩您再說一下,以方便老師理解和解答,謝謝。
2020 05/24 23:46

84784991 

2020 05/25 00:01
報稅系統(tǒng)里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

王雁鳴老師 

2020 05/25 00:29
您好,這樣的話,應該這樣理解,表中上面還有一欄,第6欄“納稅檢查調整的銷售額”要填,就增加了銷項稅金,稅款已交了,所以要抵減掉。
第4項“納稅檢查調整的銷售額”欄數(shù)據,填寫納稅人本期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并按適用稅率計算調整的應稅貨物和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已包括了本期查補數(shù),與16項對應,如兩者相等就不用補。
這個上面已經增加了銷項,下邊就應該加上抵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