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取得乙公司40%股權,實際支付價款為3 500萬元,投資時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8 000萬元(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甲公司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 乙公司2015年上半年實現凈利潤200萬元,下半年實現凈利潤300萬元,未分配現金股利。 乙公司2016年度實現凈利潤1 000萬元,分配現金股利200萬元(股利當年收到);因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增加其他綜合收益50萬元。 乙公司2017年度實現凈利潤800萬元,其中包括因向甲公司借款而計入當期損益的利息費用80萬元,未分配現金股利。 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和其他因素的影響。 要求:編制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個別財務報表中對乙公司投資的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 3500
貸,銀行存款? ?3500
借,長期股權投資? 120
貸,投資收益? ?120
借,長期股權投資? 400
貸,投資收益? ?400
借,應收股利? 80
貸,長期股權投資? 80
借,長期股權投資? 20
貸,其他綜合收益? ?20
借,長期股權投資? 720*40%
貸,投資收益? ? 720*40%
2020 10/20 2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