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員工2020年12月入職,2月26離職,3月發(fā)放2月工資,那么4月申報3月發(fā)放的2月工資時,減除的5000費用,應該算幾個月?



那你這個所屬期就會有3個月
2021 03/01 10:31

84784970 

2021 03/01 10:33
確定嗎?她的離職日期是填2月26號的,申報的時候會不會以她的離職日期計算

辜老師 

2021 03/01 10:33
不會的,5000是按所屬期計算的

84784970 

2021 03/01 10:39
這個是薪稅保自動算稅上面我看到的

辜老師 

2021 03/01 10:44
但是你申報系統(tǒng)會按3個月來算的

84784970 

2021 03/01 10:52
為啥我用個稅系統(tǒng)離線算稅,算出來是扣的2個月5000

84784970 

2021 03/01 10:57
我打電話問12366,說是按她離職的2月份算,今年2021年就只在公司工作2個月,就只能扣2個月。。。因為出現過一個人當月工資幾天,當月就離職了,工資2000多當時沒代扣個稅,等我申報的時候,顯示他是沒有5000費用的,我當時一直搞不懂為什么

辜老師 

2021 03/01 11:02
他的工資沒有達到起征點,是吧

84784970 

2021 03/01 11:10
對,但是申報的時候,他沒有5000的扣除費用,那么就得交稅

84784970 

2021 03/01 11:11
現在打12366,我問了兩次,一次告訴我算2個5000,一個告訴我算3個5000,我用個稅系統(tǒng)操作,填寫離職日期,提交,然后用離線算稅,算出來是2個5000

辜老師 

2021 03/01 11:34
如果你填列離職日期的話,肯定是2個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