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們是建筑施工企業(yè),結算時甲方對我們的罰款以及水電扣款等都是稅后扣款,也就是說等于給我們支付工程款了。但是這些扣款罰款沒有給我們開具發(fā)票,我們可以直接進項目成本并且稅前扣除嗎?謝謝!



您好,是需要發(fā)票或者收據(jù)的,可以入項目成本但是不能稅前扣除
2021 07/26 20:36

84785013 

2021 07/26 20:39
老師,如果水電扣款甲方給我們開具了發(fā)票也不能稅前扣除嗎?

思頓喬老師 

2021 07/26 20:40
這個是當然可以的了。

84785013 

2021 07/26 20:42
老師,那罰款如果是我們違反規(guī)定是不能稅前扣除的,那如果是我們違約,應該是可以稅前扣除的吧?

思頓喬老師 

2021 07/26 20:47
這個是不能稅前扣除的,需要剔除出來

84785013 

2021 07/26 20:47
違約金不能稅前扣除嗎?

思頓喬老師 

2021 07/26 20:48
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納稅人按照經(jīng)濟合同法規(guī)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扣除。
原因如下:
依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二)企業(yè)所得稅稅款;(三)稅收滯納金;(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五)本法第九條規(guī)定以外的捐贈支出;(六)贊助支出;(七)未經(jīng)核定的準備金支出;(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63號文件的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填報說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填報說明第19行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罰金、罰款和被罰沒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jīng)濟合同規(guī)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

思頓喬老師 

2021 07/26 20:49
您可以說清楚是違約金,因為您直說違反規(guī)定我不知道是什么規(guī)定,請問還有什么可以幫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