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不太明白這道題,請教一下老師。



同學好
老師認為還應考慮可能違背會計分期的假設,因為12月30日前商品風險沒有轉移,不應確認在2019年度
2021 09/14 20:45

84784987 

2021 09/14 21:00
還是不太明白

84784987 

2021 09/14 21:02
咋就是分期了

Helen老師 

2021 09/14 21:09
會計分期就是把時間分成不同的時間段,屬于這個時間段的業(yè)務就把它記錄在這個時間段,比如這個不是2019年發(fā)生的業(yè)務就不能記在2019年的這個期間,應該記在2020年業(yè)務該確認的期間,就是明年的事情不能記在今年,這就是違背會計分期了。

84784987 

2021 09/14 21:13
會計一開始就把我難倒了,難搞哦

Helen老師 

2021 09/14 21:15
哈哈,不難的,只要慢慢入門了就不難了,接觸的多了就好了,老師陪你一起努力,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