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9年7月10日,甲公司從乙公司購買一批商品,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0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26 000元。甲公司因財務困難而無力付款,2020年2月1日,與乙公司協商達成債務重組協議。 協議內容如下: (1)甲公司還款50 000元。 (2)其余債務以一批原材料清償。該批材料實際成本為100 000元,計稅價格為120 000元,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甲公司對該批材料計提的跌價準備為2 000元。 乙公司對該項應收賬款已經計提了10%的壞賬準備。 要求:分別編制甲、乙公司在債務重組日的會計分錄。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解答中……
2021 11/26 15:47

小雯子老師 

2021 11/26 15:56
甲,
借,原材料2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2.6
貸,應付賬款22.6
借,應付賬款5
貸,銀行存款5
借,應付賬款13.56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55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0.8
壞賬準備0.2
貸,庫存商品1
借,營業(yè)外收入4.04
貸,應付賬款4.04

小雯子老師 

2021 11/26 16:01
乙公司
借,應收賬款22.6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2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2.6
借,銀行存款5
貸,應收賬款5
借,原材料1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56
貸,應收賬款13.56
借,資產減值損失2.26
貸,壞賬準備2.26
補提
借,資產減值損失1.78.
貸,壞賬準備1.78
借,壞賬準備4.04
貸,應收賬款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