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在2019年10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20000元,增值稅為2600元,該商品的成本為12000元,為及早收回貨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約定的現(xiàn)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假定計算現(xiàn)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額。 假設存在以下三種情形: (1)乙公司在2019年10月8日付清貨款



同學的問題不完整,具體的疑惑是?
2022 03/22 23:59

甲公司在2019年10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20000元,增值稅為2600元,該商品的成本為12000元,為及早收回貨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約定的現(xiàn)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假定計算現(xiàn)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額。 假設存在以下三種情形: (1)乙公司在2019年10月8日付清貨款
趕快點擊登錄
獲取專屬推薦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