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王老板自己經(jīng)營了一家食品店,使用自己的店鋪和自有資金。年終一核算,扣除各項開銷,會計利潤為100萬元。若王老板受聘于其他店可得工資60萬元,自有資金貸給他人可得利息40萬元,店鋪出租可得租金30萬元。從經(jīng)濟學的角度分析:王老板盈利了嗎?開這個店是否值得?他是否實現(xiàn)了全部的正常利潤?(注:要寫出判斷的依據(jù))



工資,利息,房屋都是隱性成本,正常利潤等于100-60-30-40=-30
沒有盈利,不應(yīng)開店。
2022 06/02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