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2020年7月,乙單位使用財政直接支付專項資金對綜合服務樓進行改建(非基本建設項目)。綜合服務樓賬面原價1600萬元,已計提折舊1400萬元。乙單位同施工方簽訂的施工合同金額為800萬元,合同約定按工程進度付款。財務處在財務會計中做增加在建工程、減少固定資產(chǎn)各1600萬元處理;在預算會計中未做處理。 (2)2020年10月,丙單位以銀行存款購買5.1萬元的有價證券,其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lǐng)取的利息0.1萬元,丙單位準備9個月之內(nèi)將其出售。財務處在財務會計中做增加短期投資5萬元,增加應收利息0.1萬元,減少銀行存款5.1萬元的處理;在預算會計中做增加投資支出5萬元,減少資金結(jié)存5萬元的處理。 要求:逐項判斷事項1、2所做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指出正確會計處理。



事項(1)財務會計處理不正確。
正確的處理:增加在建工程200萬元,沖減固定資產(chǎn)累計折舊1400萬元,減少固定資產(chǎn)1600萬元。
事項(1)預算會計處理正確。
事項(2)財務會計處理不正確。
正確的處理:增加短期投資5.1萬元,減少銀行存款5.1萬元。
事項(2)預算會計處理不正確。
正確的處理:增加投資支出5.1萬元,減少資金結(jié)存5.1萬元。
2022 06/18 1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