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債務重組:2020年1月1日,甲公司銷售產品一批給乙公司,價稅合計100萬元,款項未收到,因乙公司發(fā)生財務困難,至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款項,甲公司為該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10萬元,假設甲公司應收乙公司的債權的公允價值80萬元,2020年12月31日,乙公司與甲宮司協商,達成重組協議如下。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現金10萬。設備一臺,產品一批清償部分債務。設備原價20萬。已計提折舊10萬,公允價值15萬,產品成本10萬,公允價值15萬。同時部分債務轉為對乙公司投資,甲公司由此過獲得乙公司普通股票5萬股,股票面值1元每股,公允價值4股。甲公司取得的股份作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核算。 剩下的在圖片里。



甲公司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20
庫存現金10
庫存商品15
固定資產15
應收賬款,重組30
貸,應收賬款90
乙公司
借,應付賬款90
貸,應付賬款,重組30
庫存現金10
主營業(yè)務收入15
固定資產清理15
2022 06/21 2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