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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無能力被辭退,如果單位已經支付了一個月的代通知金,還得必須另外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請JACK老師回答,其他老師不用回答,謝謝


您好,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的,仍然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但如果在實習期或實習完成前的考核中因勞動者能力不足辭退且實習規(guī)范中寫明了用人單位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支付補償金,那么就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2022 07/28 2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