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 這兩個消費稅的納稅地點迷惑性有點大,我想知道為什么會出現代銷與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再同一縣,總分機構可以經過批準可以統一申報納稅?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回復如下:
1.代銷,就是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家把產品讓給批發(fā)商或零售商銷售,在規(guī)定時間或者在批發(fā)商、零售商銷售該產品后才收取貨款的銷售方式。可以理解為同單位的正常銷售,所以要在機構所在地繳納稅金。
2.總機構與分支機構,均為獨立的銷售機構,一般情況為保障地方的稅收,不再同一縣的,原則上應當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稅金。
祝您學習愉快!
2022 08/10 2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