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外國政府發(fā)給我國居民個人的獎金,免不免個人所得稅



您好,不免。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第一條第十一款的規(guī)定,對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布的教育方面的獎學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因此,個人取得的國際組織頒發(fā)的獎學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外國組織、國際組(奧委會,諾貝爾獎)
2022 08/12 10:48

外國政府發(fā)給我國居民個人的獎金,免不免個人所得稅
趕快點擊登錄
獲取專屬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