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老師講解一下這道題,沒看懂做題的邏輯是什么,非常感謝。


你好
1.整個項目應繳納的土增為1100,按每年收入分配,2019年應分攤的土增=1100*12000/(12000+15000+3000)=440但2019年預交了240萬元,相當于少交了200萬,有200萬的費用沒有在利潤里面扣除,故應納所得額應調減440-240=200萬元,應退稅額200*0.25=50萬元
2.整個項目應繳納的土增為1100,按每年收入分配,2020年應分攤的土增=1100*15000/(12000+15000+3000)=550但2020年預交了300萬元,,相當于少交了250萬,有250萬的費用沒有在利潤里面扣除,故應納所得額應調減550-300=250萬元,應退稅額250*0.25=62.5萬元
3.整個項目應繳納的土增為1100,按每年收入分配,2021年應分攤的土增=1100*3000/(12000+15000+3000)=110但2021年預交了560萬元,,相當于多交了450萬,多扣除了450萬的費用,故應納所得額應調增560-110=45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400+450=50,故應納稅額=50*0.25=12.5萬元
4.50+62.5-12.5=100萬
2022 09/26 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