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81,什么意思老師,求解謝謝


同學,您好!
舉例說明一下哈
甲、乙雙方簽訂最高額為150萬元的最高額抵押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對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發(fā)生的債權作擔保,那么此期間即為債權確定期間。如果在此期間內雙方共發(fā)生了10筆債務,總計金額為100萬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確定的債權額就為100萬元;
在債權額確定前,債權人如果轉讓其部分債權,最高額抵押權并不隨之轉讓(轉讓的就是沒有擔保的普通債權),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
2022 09/30 12:47

84784976 

2022 09/30 13:00
老師,這里講的是有沒有定期間,還是說有沒有定最高額,還是個二胡的

84784976 

2022 09/30 13:01
本來是第抵押,后面說擔保,這里是幾個人???
小鈴鐺老師 

2022 09/30 13:17
同學,您好!
擔保權利包括三種,抵押、質押、留置,抵押權也是擔保權利的一種。沒有擔保的普通債權,就是沒有抵押的普通債權
